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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会《审计》高频考点:内部控制缺陷评价

日期: 2020-10-10 11:31:53 作者: 李煜城

本考点属于《审计》第二十章企业内部控制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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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制缺陷的分类

2.评价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

3.内部控制缺陷整改

[考频分析]

考频: ★★★★★

复习程度:理解掌握本考点。该知识点为教材新增内容,可能在客观题或简单题中考查。

[高频考点]内部控制缺陷评价

一、控制缺陷的分类

1.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2.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①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②重要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负责监督被审计单位财务报告的人员(如审计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关注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③-般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控制缺陷。

二、 评价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

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取决于:

(1)控制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账户或列报发生错报的可能性的大小;

(2)因一项或多项控制缺陷导致的潜在错报的金额大小。

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与错报是否发生无关,而取决于控制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错报的可能性的大小。

三、内部控制缺陷整改

如果被审计单位在基准日前对存在缺陷的控制进行了整改,整改后的控制需要运行足够长的时间,才能使注册会计师得出其是否有效的审计结论。

如果被审计单位在基准日前对存在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进行了整改,但新控制尚没有运行足够长的时间,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其视为内部控制在基准日存在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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